实施 交通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9月1日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与现行的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作了几方面的修订,下面就来具体说说:
一、车辆类别方面
2003类车辆类别系统:标准收费模式分为两类“客车”和“货车”。
新标准:增加了“特种作业车辆”的类别,根据客车,卡车和特种作业车辆将所有收费车分为三类。
这种划分更好地解决了各地特种作业车辆分类不清晰,不协调,不合理的问题,减少了收费纠纷。
二、调整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
新标准:1级和2级乘用车的分类限制从7人修改为9人。换句话说,核载荷的8辆轿车和9人乘用车从原来的2级乘用车减少到1级乘用车。
例如,收费公路1级车辆收费0.5元/公里,2级车辆收费0.8元/公里。例如,一辆9座小型客车跑100公里。根据新标准,收费将减少30元。可以看出,这对8-9辆乘用车的车主非常友好。
乘用车分类参数2003版:乘用车按座位数分类。
新标准:乘用车根据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批准的乘客数量进行分类。车辆类型是第一个分类指标,批准的乘客数量是第二个分类指标。
根据车辆规格,与车辆对收费公路的损坏和占用更为相关,更容易实现充电率的合理性。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新标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改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这意味着在标准修订之后,许多以前属于2级卡车的小型车也将减少到1级,从而降低了此类车辆的费用。
2003年卡车分类参数分类:卡车根据批准的额定负载质量进行分类。
新标准:所有类型的卡车都根据车轴总数,车辆长度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分类。
此外,新标准还提供了摩托车高速成本的明确指示,从9月1号起,摩托车也将按照一类车进行收费。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摩托车能够通过高速公路,如高速公路和摩托车,还有必要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一般管理政策。
三、根据车型计费
也就是说,根据卡车车身载荷标准不再对高速收费进行充电,而是根据型号进行充电。
根据以前的收费标准,同一段高速公路,货运卡车的高速成本明显高于空载成本,而新标准的好处是:只要车型确定,空载还是满载收取的高速费完全一样。
温馨提醒
《通知》要求:车辆分类发生变化的原ETC用户将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进行目标服务,并更换ETC车辆设备或调整车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