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孙跃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跃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消费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其中部分款项,向承揽本单位项目的供应商索要钱款供单位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供本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查处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向承揽本单位项目的供应商索要巨额钱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
孙跃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犯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贪婪成性,大肆收钱敛财,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跃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孙跃武简历
孙跃武(孙耀武),男,汉族,1966年9月生,黑龙江七台河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6.02—1988.03七台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干部
1988.03—1996.04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刑侦科科员
1996.04—1998.11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刑侦科副科长
1998.11—2001.02七台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02—2003.11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副局长
2003.11—2005.07七台河市公安局副处级侦查员
2005.07—2009.12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调研员
2009.12—2011.03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
2011.03—2012.03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2012.03—2015.05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2015.05—2016.12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委网信办)副主任、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6.12—2018.01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2018.01—2019.04省委网信办副主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19.04被免去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职务
2019.06被免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省政协委员资格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