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丽平报道
本报9月3日讯近日,青岛市总工会《职工子女寒暑假“爱心托管驿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据悉,这是山东省首个爱心托管驿站管理办法,其中的验收评估、奖励补助等机制更是走在全国前列。
“爱心托管驿站”建在哪?建成什么样?《办法》有明确规定。据了解,托管驿站首先要具备相对独立的场地,可充分利用现有职工之家、职工活动室、爱心妈妈小屋等资源进行扩充,也可在学校、社区、第三方培训机构设立,需要配备完善的少年儿童学习教学设施。每个驿站至少安排2~3名专兼职人员、多名志愿者共同为托管学生服务,并制定详细工作职责与责任分工。
青岛市总工会要求每家驿站必须通过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检查审批,职工单位双方须签订委托责任书,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每家驿站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如信息登记制度、接送出勤制度、食品餐饮安全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确保子女人身安全和托管工作有序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的验收评估、奖励补助等机制更是走在全国前列。“爱心托管驿站”建成后,由青岛市总工会聘请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软硬件设施、消防食品安全、人员资格证明等进行评估验收。建设初期,青岛市总工会向建设单位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建成达标后根据规模情况予以不同标准的奖补,以此促进驿站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
扎实基础工作的同时,青岛市总工会提倡各家驿站开展特色化托管。例如,开展革命传统、历史文化、文明礼仪、职业体验教育等课外知识辅导,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劳模创新工作室,组织主题游学夏令营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职工子女的劳动生活技能,激发职工子女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的热情。
据悉,该工作由青岛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统筹开展,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办、推动,服务对象为1~6年级小学生,其家长为青岛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目前,已有20余家单位参与建成了40余家驿站,未来三年将在全市建成5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