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法院7月17日发布刑事判决,允许公诉机关象山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陈丁(化名)的起诉。
检方已经两次撤回调查,拒绝批准逮捕。
此前报道称,2018年7月10日,桂林男子陈丁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发现了藏在马桶里的黄海。陈丁认定对方是小偷,实施了控制措施并报警。当警察到达时,他们发现黄海已经死了。事件发生后,陈丁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拘留。
此后,检方两次决定不逮捕,返回补充调查,最后于2019年2月28日,以过失杀人罪起诉陈鼎,而不是公安机关指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北京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表示,这两项指控“在法律处罚方面差别很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
根据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2018年7月10日23:30左右,陈丁和他的儿子陈嘉在一间租来的房间里装卸鸡蛋。与此同时,陈丁在厕所里发现了黄海(化名)。他怀疑黄海是个小偷。他质疑黄海,并想抓住它。
李说事故发生时,厕所门口有一篮子碎鸭蛋。这时候,那人压碎鸡蛋后滑倒了,陈丁摔倒在那人身上。
象山区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显示,面对陈丁的讯问,黄海否认自己是小偷,并试图逃离现场,陈丁在拉黄海的过程中摔倒。
原告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诉讼
今年4月25日,陈丁获准保释候审。他的辩护律师主张合法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在黄海的亲属向陈鼎提供了81万多元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
4月16日,双方家属进行了首次民事调解。黄海家属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安慰费共计81万元以上。然而,李说她只能为葬礼支付3万元。4月25日下午,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黄海方面将赔偿总额降至20万元,李女士提出支付6万元。双方尚未达成共识。
刘律师告诉记者,6月3日,该案被撤回调查,公安机关正在补充调查,双方家属之间的第三次调解被暂时取消。李今天告诉,这件事没有新的进展。
今天,记者从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和被告陈丁(化名)的妻子李女士处获悉,7月17日,象山检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决定撤销对被告的起诉。
记者向山法院发布的刑事判决显示,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山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程序中的被告。法院认为,该决定符合《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最后,法院允许公诉机关象山检察院撤回对被告的起诉。